欧盟2021年禁用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
2019-01-02
2018-11-14 再生协会
10月24日,欧洲议会以571对53票通过一项提案,拟于2021年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禁止使用一系列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这些制品包括塑料吸管、餐盘、气球棒、搅拌器、棉花棒、氧化性可分解塑料包装和聚苯乙烯快餐容器。对于其他尚无理想替代品的一次性塑料,例如包装袋、湿巾、女性卫护用品,生产商则要支付废物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费用,有些还需标注塑料成分和垃圾处理信息。
此外,到2025年,对于一次性食物容器(比如汉堡盒及三明治包装纸)以及含塑料的香烟过滤嘴,成员国应将使用量分别降低25%和50%。塑料瓶的回收率必须达到90%,海滩上含有塑料的废弃渔具则要减少50%,并在2050年前实现15%的回收率。
议案由欧盟委员会在今年5月提出,针对的是欧洲海滩和海洋最常见的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。这些制品加上渔具,共占海洋垃圾的70%。尽管还需欧洲议会、欧盟委员会以及欧盟各成员国讨论确定,但这项大概率能在2021年生效的强制政策,被认为能“反向激励企业在产品设计、供应链管理及再生利用等环节积极变革”,减少塑料垃圾。据称,可在2030年前避免高达220亿欧元的环境损害,减排340万吨二氧化碳,并为消费者节省65亿欧元。